东乡县河滩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韩杨片区)
资格预审公告
东乡县河滩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韩杨片区),已由东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乡县河滩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县发改〔2023〕294号)、东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乡县河滩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韩杨片区)初步设计的批复(东县发改〔2025〕3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东乡县河滩镇污水收集处理项目(韩杨片区)
2.建设单位:东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东乡县河滩镇韩杨村
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5.概算投资:概算总投资3878.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324.93万元,工程其他工程费368.88万元,基本预备费184.69万元。
6.建设规模:该项目新建DN300的重力污水管道20854米,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DN300的自承重钢管190米,预留接户管6430米,管材采用UPVC管,顶管施工一处,顶管长度30米,管材采用顶管用钢筋混凝土管,新建1000x1000的钢砼污水检查井961座,玻璃钢化粪池5座,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新建钢筋混凝土管道支墩3处共计15个;给水管道恢复3067米,给水阀门井恢复143座;破除并恢复U型雨水边沟70处共计600米,破除土路恢复水泥路面面积46139平方米,水泥路面道路破除与恢复面积32596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7.计划总工期:610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 3月15日2026年11月14日
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 1人、材料员1 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6、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7、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8、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9、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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