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罗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八标(莲浮片区排水提升改造工程)(重新招标)已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新发改审批[2023]10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和上级补助等筹措解决,招标人为福建省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龙岩城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混凝土道路长度312.403m,雨水工程:DN600球墨铸铁管长度7.25m、d1000钢筋混凝土管长度42.64m、d1200钢筋混凝土管长度73.02m、d1500钢筋混凝土管长度192.22m、DN300球墨铸铁管长度87.66m,500*1000排水混凝土边沟长度74m;污水工程:DN400 球墨铸铁管长度55.26m、DN500 球墨铸铁管长度223.38m,C25片石混凝土仰斜式挡土墙长28m;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管径1.5米,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管径1.5米,属于大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16967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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