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航局一公司南通振华重装钢桥智能化改造车间二期PHC桩公开询价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 PHC管桩 (编号:FA00000217668),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 2025 年 3 月 2 日 10 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需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真实有效的职业健康体系证书(ISO 45001)、环境体系证书(ISO14001)、质量体系证书(ISO 9001)/安全生产许可证/PHC管桩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PHC管桩资质,近三年为建筑工程供应PHC管桩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 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近三年审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开户行许可证。
(3) 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物资供方,具备 PHC管桩资质,近三年为建筑工程供应PHC管桩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 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相关执业证书、职称证书。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3、 标的: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通振华重装钢桥智能化改造项目PHC管桩采购。
4、 质量要求:
(1) 产品应符合江苏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苏G03-2012 )标准,质保书、合格证、保险单随货交需方收货联系人 。
(2) 管桩桩身的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及龄期(常压养护为28d,压蒸养护为1d)后方可沉桩。
(3) 管桩的外观质量及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2009的有关规定。
(4) 冬季施工的管桩工程应按《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104的有关规定,根据地基的主要冻土性能指标,采取相应的措施。
(5) 材料要求:PHC管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通常不低于C80,确保其高强度和耐久性,预应力钢筋应符合相关标准,如GB/T5223或GB/T5224,确保其抗拉强度和延展性;应符合GB/T5224标准,确保其抗拉强度和耐久性。
(6) 力学性能抗弯性能:管桩应能承受设计要求的弯矩,确保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断裂;管桩应能承受设计要求的轴向压力,确保其承载能力;管桩在预应力作用下应无明显裂缝,确保其耐久性和安全性;管桩应具有良好的抗渗性能,确保在潮湿环境中不易渗水;管桩应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能,特别是在腐蚀性环境中使用时。
(7) 桩基工程耐久性要求:环境类别为二a、二b、三a、三b类时,桩身混凝土最大水胶比分别为 0.55、0.5、0.45和0.4)最大氯商子含量分别为0.2%、0.15%、0.15%和0.10%;最大碱合量均为了3.Okg/m 。
(8) 除按本说明及图集苏GO了-2012的要味外,预应力提凝土管校还应特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检基技术规花》JG」 94-2008、《预应力混康土管性基体技术规程8DGJ了2/TJ109-2010的有关规定。
(9) 供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供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产品应符合江苏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苏G03-2012 标准,并符合设计要求。需方视情况要求进行化学及物理性能试验或检测,各项实验或检测单位由需方指定。随货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合格证(材料符合标准具体根据各项目部设计规定要求来执行)。
5、 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
6、 预计供货时间: 具体根据需方通知,进场前与需方联系。
7、 交货地点:南通振华重装钢桥智能化改造车间项目施工现场。
8、 计量及验收方式:
8.1. 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需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需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供方应予配合。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需方不予办理计量。需方验收不免除供方的质量保证义务,需方在使用过程中,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供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8.2. 需方按以下方法计量:
□检斤(过磅)☑检尺 ☑按件清点 ☑其他方式
经验收合格的货物,以双方代表在【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上共同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需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支付的依据。
8.3. 验收要求:
(1) 需方在货物交付前有权要求供方配合进行一定频率的实地考察、抽检、试验。抽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批次的方式进行。
(2) 需方对到场材料抽检或交付完成后发现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供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的,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的__2_日内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无条件退换合格品,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3) 需方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用、封存、妥善保管货物,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应在接到需方质量异议后 3 日内到达交付地点处理。
(4) 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或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价值损失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均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或评估机构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检材应由双方共同取样,鉴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供方应承担鉴定费,还应在 3 日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清理出场;发现鉴定货物质量三次及以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视影响情况列入企业内部黑名单。鉴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应承担该等费用。
(5) 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供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 验收资料:管桩出厂检验报告、管桩产品合格证、数量清单,抽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批次的方式进行;每批管桩出厂前应进行外观、尺寸、力学性能等方面的检验,确保符合标准;每根管桩应有清晰的标志,包括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生产日期。
(7) 管桩装卸应轻起轻放,严禁抛掷、碰撞、滚落、着地拖拉等。
(8) 外观质量:管桩表面应平整,无裂纹、蜂窝、麻面等缺陷;管桩的外径、壁厚、长度等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在允许范围内;管桩端部应平整,确保连接时的密合性。管桩的验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GB13476《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9) 外径允许偏差一般为±1%~±2%,壁厚偏差允许偏差±5%,长度允许偏差±0.5%~±1%,端部斜度应小于1%。
9、 技术要求:供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供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产品应符合 江苏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苏G03-2012 )标准,并符合设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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