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价公告
一、询价比价项目基本情况
2.1昌平区上庄路(土城六号路-顺沙路)道路工程,位于昌平区南部地区马池口镇土城新村东侧,紧邻辛店河,主路呈南北走向,南起土城六号路,北至现状顺沙路。,道路设计长度约1.14km。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50m,设计速度为60km/h。起止桩号1+295.415~K2+436.690。
主要工程内容有路基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防护工程等。
2.2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询价比价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昌平区上庄路(土城六号路-顺沙路)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请贵单位参加钢筋混凝土管自购物资询价比价。
二、.询价比价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商具备一定生产能力要求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报价人2023-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报价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报价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价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报价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报价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报价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报价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报价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三.报价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2询比价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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