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排水综合提升工程项目监理预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故城县排水综合提升工程项目 已由 故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故审批招标核字【202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国债及县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约14450.9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1059.708472 万元;建设规模: 改造提升排水管道118390米,其中,改造管径D300-D1000钢筋混凝土管道54261米,改造管径De110-De200PVC-U管道46851米,改造管径DN300-DN400 HDPB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管道13548米,改造管径DN300-DN500压力输水钢管3730米;建设一体化提升泵站7座,配套检查井等其他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 衡水市故城县。 2.2计划监理服务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结束止。 2.3其他:项目实施周期: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等阶段。
2.2招标范围:故城县排水综合提升工程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80.00 万元。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或微企业招标,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监理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7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 / 。
3.1.3其他要求: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网上查询为准)。 3.10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至少配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3人和监理员1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28 09:00 至 2025-07-03 17: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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