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三标段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三标段总承包已由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字[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盐山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三标段总承包2.2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2.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泰安路(振华南街-紫金园南门)、泰安路(玉成大街—西城大街)、纬八路(平安大街-经一路)、纬二东路(振华南街-银河大街)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照明工程,具体设计内容如下:1)道路工程:道路工程实施总长度2019米,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及行车道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人行道路面结构采用环保砖。2)排水工程:本项目建设雨水、污水管道,管网铺设总长度为7198米,其中:雨水管道铺设总长度3504米,管径为DN800-DN1500,雨水连接管总长度为628米,管径为DN300,都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污水管道铺设总长度3694米,管径为DN500-DN800,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3)照明工程:常规道路照明全部采用太阳能路灯,共124套;路口加强照明高杆灯采用市电路灯,共11套。路灯总共135套。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等有关的相关服务;以及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试运行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5计划工期:施工图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2.6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4 09:00至2023-08-3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1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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