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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襄州区永安南路(清河东路-书香路)管网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钢筋混凝土管询价采购公告

· 2023-12-2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襄州区永安南路(清河东路-书香路)管网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钢筋混凝土管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CR1101-XZQYANLGW-XJ-2023-001

公司:

因现场施工需要,我项目部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于 2023 12 22 17 00 分前在铁建云采平台报价。

.询价内容

1. 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钢筋混凝土管

D800 承插口 Ⅱ级

国标

1235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

2023年12月23日


2

钢筋混凝土管

D1000 承插口 Ⅱ级

国标

282


3

钢筋混凝土管

D1200 承插口 Ⅱ级

国标

465


4

钢筋混凝土管

DN1350 企口 Ⅱ级

国标

225


5

钢筋混凝土管

DN1500 企口 Ⅱ级

国标

605


6

钢筋混凝土管

DN1800 企口 Ⅱ级

国标

525


7

钢筋混凝土管

DN2000 企口 Ⅱ级

国标

40


2.技术质量要求: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各项指标应符合《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2023及《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预制混凝土圆形管管道结构设计标准》T/CECS 143-2022的要求。所有管材的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提供的管材及接口能适用于本工程的工况(地面荷载、埋置深度、施工方式、管道内压、土质条件等),并在任何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情况下,都能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和安全度。

.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近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

2.1采用固定价结算。

2.2以上报价货物为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标准及材料产品要求的技术质量进行验收。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对帐。甲乙双方应在每月16日进行对帐,对账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

5.2发票开具。双方对帐确认后,乙方应在当月20日之前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发票内容与双方对帐情况一致。发票开具单位必须与乙方、收款单位户名相一致,确保交易真实性,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通过国家税务机关认证。如因乙方提供假发票和不合规发票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3发票交接。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由甲方指定专门人员,由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办理发票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无甲方指定专门人员签字确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4结算。先开票、后付款。乙方不及时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才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因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5.5支付。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同意在甲方收到业主的进度款后,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1)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本合同入账后的2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75%,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75%;依次类推本合同全部供货结束后的6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10%,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10%,依次类推;

3)本合同扣除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4)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建行E信通(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云信(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商业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铁建银信(1月期上浮率为0.3%,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3%);中行融易达(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其他票据支付方式(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6若甲方出现逾期付款的,乙方同意以已到期合同款为基础,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上浮货款,采取诉讼手段的计算期限为:自甲乙双方最后一笔办理结算对账时间起至起诉之日止;不采取诉讼手段的计算期限为:自甲乙双方最后一笔办理结算对账时间起至首次书面主张债权之日止。甲方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乙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含诉讼费)。

5.7其他。甲方原则上按照约定支付材料款,如果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原则上不超过1年,此种情况下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且承诺不因此主张1年内的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

6.保证金

6.1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60

8.询价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n)进行注册登记且完善信息,并下载询价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9.报价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12 22 17 00 分。报价者须在询价时间截止前登录中国铁建采购平台进行报价文件递交。

9.2逾期报价或者未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上报价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制作要求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3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n),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及报价维护。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9.4报价揭示时间: 2023 12 22 17 00 分。(同报价截止时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刘坤鹏

联系电话:15738822629

箱:liukunpeng117@163.com

项目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潘台社区六组176号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襄州区永安南路(清河东路-书香路)管网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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