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204100-250008C
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船营区大绥河镇工作站接受 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太平岭村经济合作社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标与网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船营区大绥河镇太平岭村九社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进行网络采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标的名称:船营区大绥河镇太平岭村九社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1.2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太平岭村九社
1.3建设规模:第一条路从李道春家门前至北山葛庆忠家门前第二条路从陈全家门前至东山金永山家门前,第三条路从彭冬生家至孙凤魁家,第四条路从彭冬生家至陈明祥家门前,第五条路从张国纯家门前至王新权家门前,第六条路从九社主路至李德仓家门前,第七条路从九社主路至初艳来家门前。包含路基山皮石换填处理,混凝土路面硬化,太平岭村九社主路至全社各户大门前混凝土硬化铺装层,九社所需钢筋混凝土管涵、浆砌片石排水沟,具体工程量以设计为准
1.4计划工期:2025-09-05至2025-10-31
1.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6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采购预算:43000元(含税)
1.10其他: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意向供应人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人为法人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2.2意向供应人须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近三年内意向供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
2.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2.7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9成交后,须交纳成交价款 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交纳0%的工程质保金。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意向供应人请登录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jlncjy.com),按要求进行实名用户注册,选择项目报名、确认《网络采购须知》并下载采购文件。报名下载时间为 2025年09月06日 09:00:00 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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