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部分区域污水综合提升整治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部分区域污水综合提升整治工程已由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025年部分区域污水综合提升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姜发改投[2025]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姜海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部分区域污水综合提升整治工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
2.2工程规模:对溱潼、张甸等8个集镇以及王石、沈高、仲院等13个片区沿街商铺、住宅小区等排水户实施污水设施改造,新建DN160-600mm污水管道约32.45公里;对各镇及片区污水管网进行系统性维修,修复DN200-800mm管道约6.62公里。项目预计恢复路面面积约4.81万平方米,管材选用实壁PE管、钢筋混凝土管及球墨铸铁管等高品质材料。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标段名称:2025年部分区域污水综合提升整治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2)招标内容:2025年部分区域污水综合提升整治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3)合同估算价: 36.59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36.59 万元。
(4)服务期:260日历天(实际与工程总承包工期同步)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合同约定的标准。
2.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1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初审报告后付至结算价的80%,工程结算复审完成并提供相应资料后付清尾款。(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土木建筑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土木建筑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再配备5名跟审人员,其中1名人员须具备安装工程专业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含)及以上资格,其他4名人员须具备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含)及以上资格。(上述人员须注册在本单位)
3.4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年4月-2025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证明。
3.5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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