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之正嵘路(石虎山路至浮玉路)道路排水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吉县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之正嵘路(石虎山路至浮玉路)道路排水及配套工程已 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安发改投[2025]9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建单位为 安吉智城教科文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为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安吉智城教科文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吉县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之正嵘路(石虎山路至浮玉路)道路排水及配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安吉县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之正嵘路(石虎山路至浮玉路)道路排水及配套工程,总投资1582.3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1298.45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道路长约87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约15715m2,钢筋混凝土管长约2213.73m,检查井约70座,铺装面积约4174.51m2,新建交通工程及亮化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 安吉县递铺街道。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施工总工期: 270 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3.7□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的人数 1 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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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开发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之正嵘路(石虎山路至浮玉路)道路排水及配套工程[a33052307000055500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