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智慧城市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现对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山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洪山路下段顶管劳务分包(二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萍乡建工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址:http://ztb.pxjgceg.jczh.com/)、江西萍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 (网址:https://ztb.jxzhhm.com/)上发布。
一、项目名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山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洪山路下段顶管劳务分包(二次招标)
二、采购内容1.采购范围: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山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洪山路下段中的原旧路面开槽、土石方开挖、余土弃置、回填、顶管工作井和接收井制作、下沉、顶管管道顶进、泥浆处置、混凝土检查井、砖砌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暂定,最终招标范围及工程量以招标人划分、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建设单位、财审部门结算审核为准,投标人须无理由执行)。详见施工图。
注:本次采购范围及数量为暂定,实际施工过程中,受建设单位工作指令调整、设计变更等因素影响,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增减中标人的施工内容,中标人对此无异议,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2.图纸情况:已出具施工图纸
3.现场踏勘
3.1现场踏勘形式
自行踏勘:采购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
3.2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环境条件。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项目规模:本工程结合现有项目设计施工图纸新建洪山片区至萍水河排水通道2.6公里,顶管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管径:DN2600,工作井和接收井采用沉井法及逆作法。
5.项目地址: 萍乡市经开区
6.采购金额:暂定 2950.44 万元(不含税),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选择 1 个中标人。
8.工期
8.1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20 日,此为暂定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0 月 19 日
(3)总工期: 365 日历天。
(4)节点工期:根据监理单位审批的进度计划实施。
9.其他
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需保证按节点完工,投标人需做出承诺,保证中标后提供不少于三台以上顶管机械及泥水分离设备等配套设备和保证满足工作面情况下每个施工工作井及接收井按项目部节点计划配置各工种人员进场施工。
(1)施工过程中人员配备响应要求:招标人提供满足施工条件工作面,投标人人员及机具配置未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限内配备到位的,每个工作面每天1000元进行处罚。
(2)分部分项工程工期要求:按照招标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全部合同工程或其中任何分部分项工程,若由于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未能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均将被视为工期延误。且每拖延一日,投标人每天按30000元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8)外省进赣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企业)提供入赣许可(入赣备案)资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劳务作业分包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开标前60个月内承担过类似的1000万(含)以上顶管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顶管工程合同和结算发票、不含总承包合同);
(4)现场派驻人员:
劳务作业分包现场派驻人员表
序号 | 岗位 | 是否要求配备 | 资格条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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