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人行步道提升工程二次
(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人行步道提升工程二次(不见面开标)已由已由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7-411082-04-01-182244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葛市鑫晟城镇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蓝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长交建【2023】GZ 052号
2.2项目名称: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人行步道提升工程二次(不见面开标);
2.3建设地点: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
2.4项目建设内容: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人行步道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人行步道原步砖及基层拆除,新做灰土垫层、混凝土垫层、上铺透水砖步砖及盲道砖,新做花岗岩道牙及树池,局部新修雨水口及埋置混凝土管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3412284.01元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2.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含),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下载: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5.2施工图纸下载(如有):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2 月 29 日 09 时 30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 4 楼 409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葛市鑫晟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35989981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蓝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3253553699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万丰路北段中奥鑫天公寓楼C座2113室
监督部门: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时女士 联系电话:0374-6896278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住建局11楼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 联系电话:0374-6198229
九、特别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各投标人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按规定作出处理。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担保:不收取。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发改投资〔2022〕1652号)规定,在政府投资招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民营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根据《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投标保证金并推行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长公管委【2022】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按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填写)。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