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S102武赤线江夏段改建工程项目(预制水泥涵管)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S102-XJ-2024-001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S102武赤线江夏段改建工程项目因工程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4月28日下午18:00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报价资料严格按照要求将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标准 | 单位 | 需求 数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水泥涵管 | RCP-Ⅲ1500mm | GB/T11836-2009 | 米 | 205.5 | 施工现场 | 通知为准 | C30 |
合计 | 205.5 |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起于南环大道K19+445,终点顺接102省道嘉鱼段K38+983.394,路线全长19.537公里,全线设置桥梁77米/1座,拆除后按原涵洞类型新建13处。填方6.9万方。沥青混凝土路面26.5万平米,水稳底基层2.9万平米,水稳基层41.6万平米,级配碎石垫层5.5万平米。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 将进行报价作废处理。
3.预制水泥管结算实行固定价结算,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税金部分按新税率执行,不含税价不变,含税金额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
5.1预制混凝土涵管采用检尺计件方式验收,单根预制钢筋混凝土管尺寸内径1500mm,强度不低于C30。
5.2甲方按规定取样检测,由甲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3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6.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6.1供应期: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含15日)为一个供应期。
6.2货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70%)
☑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票据,(原则上不低于支付总额30%),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6】个月票据,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 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6.3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原则上应与乙方所开具发票上载明的银行账户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1 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付款比例由项目根据资金情况酌情约定),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4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60天。
9.技术指标:
预制水泥涵管:内径1500三级钢筋混凝土预制,强度不低于C30,管口连接形式为承插口预制水泥涵管内、外表面应平整,管子应无粘皮、麻面、蜂窝、塌落、筋、空鼓,局部凹坑深度不应大于5mm。公称内径、有效长度、管壁厚度、接头尺寸、弯曲度和端面倾斜,应按GB/T16752的规定进行检验。
10.其他要求:
10.1卖方为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并按照本要求第一条中有关的规范、规定及标准要求及时的向需方提供准确、完整齐全的质量证明书及检验报告等档案资料。
10.2预制构件出厂时混凝土强度实测值不应低于设计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出厂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10.3为防止预制水泥涵管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两端可用软质物品包扎严禁碰撞损坏棱角。
11.本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S102武赤线江夏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联 系 人:邓少龙(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7868881320
联 系 人:张子瑜(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7761282430
2024年4月25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S102-XJ-2024-001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S102武赤线江夏段改建工程项目: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S102-XJ-2024-001(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S102-XJ-2024-001(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米) | 税率 | 含税单价 (元/米)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水泥涵管 | RCP-Ⅲ1500mm | GB/T11836-2009 | 米 | 205.5 | 13% | ||||
合计 | 205.5 | -- | - | --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4年 月 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