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四标段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1100000190206242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四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6242001001 | |||||||||||||||||||||||||||||||||||||||
原公告内容: | ||||||||||||||||||||||||||||||||||||||||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四标段 已由 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 孟发改投资【2024】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四标段2.2 建设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铺设雨水管道19982m,管径为d600-d1400,管材选用钢筋混凝土管;铺设污水管约11687m,管径为DN400-DN800,管材选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以及管道清淤72056m,道路破除及恢复109019平方米。。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2.5 计划工期:8个月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共6个标段,本公告为第一标段、第四标段。一标段:兴武大街(迎宾大道-北环路);四标段:中兴路(朝阳大街-百里干沟)、津南路(民族街-朝阳大街东150米)、利民街(津南路-育才南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01 09:00 至 2024-05-09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2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
变更公告内容: | ||||||||||||||||||||||||||||||||||||||||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四标段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6条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证企业明文件 或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为: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证企业明文件 或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承诺书 招标文件附件格式补 充 关于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中小企业份额预留承诺书。 请各 潜在 投标人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如有投标人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补遗信息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文章推荐:
(商品混凝土2-采购)-山西省城市群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原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苏龙口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