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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b、c区雨污分流工程招标公告

· 2024-06-07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10-440607-04-01-495546

投资项目名称

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

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B、C区雨污分流工程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1)污水部分:污水管道建设总长度约17071m,管径DN300-DN800,设置两座污水提升泵井,一座6000m³/d,一座5000m³/d,主要采用顶管、放坡开挖、槽钢支护及拉森钢板桩支护开挖施工,污水管顶管管材采用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管、焊接钢管,开挖施工管材采用焊接钢管、PE100实壁管及III级钢筋混凝土管。 (2)雨水部分:对嘉和北路、嘉和南路、腾华西路、科正路进行排水改造,总长度约4公里,其中,新建雨水管管径d600~1350,新建箱涵尺寸2500×1500和4000×2000,新建排水明渠尺寸2000×1500,管渠及箱涵总长5.19km。

招标内容

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B、C区雨污分流工程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S)WZ0063

项目名称: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B、C区雨污分流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06月0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一、答疑内容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评定分离办法 42 页的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4.项目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类别:建筑施工安全)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5.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于本单位的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土木建筑)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4.项目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安全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安全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类别:建筑施工安全)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5.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于本单位的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现就《招标文件》第 投标文件格式 174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表后附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有无在在建项目任职或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声明(格式自拟,须提交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表后附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在建项目任职或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声明(格式自拟,须提交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淼通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葵逢路东1号之一第二层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人:邝小姐

联系方式:0757-87785778

联系方式:0757-87710881

2024年06月06日

2024年06月06日




工期(交货期)

365

最高投标限价

153188061.2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规定,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扫描件,且还应提供①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扫描件以及②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投标的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属于广东省外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建造师证书须按照住建部及注册所在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专职安全人员3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方委派均可),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 4.8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8.1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造价1.2亿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真实性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等)。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4.8.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造价1.2亿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真实性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6-04 20:23:23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26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26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方式

电子标,远程解密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6-26 09:30:00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区淼通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葵逢路东1号之一第二层

招标人联系人

郭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778577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何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7710881

招标监督机构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

0757-87717508

发布责任人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5.工程编号:GC2024(SS)WZ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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