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起步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一期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开发区起步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一期建设工程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廊开管投内资审【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主要建设雨水主管道总长度约8.1公里,雨水主管道管径d1000—d3000,采用顶管施工,管材采用III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涉及一号路(八号路-云鹏道)、华祥路(云鹏道-翠青南道)等9条道路。 建设污水主管道总长度6.04公里,污水主管道管径d800,采用顶管施工,管材采用III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涉及四海路(汇源道-翠青南道)、友谊路(金源道-北凤道)等5条道路。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新建雨污水主管网及入户连接管、道路恢复、道路罩面、标线恢复等。
2.1.2建设地点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勘察周期为: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有关工程勘察规范要求和标准。
2.1.4合同估算价:111.28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地址勘察及管线勘测,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外业、内业、实验等,并出具正式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管线勘测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 27 日 09:00至2024年09月02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
文章推荐:
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福州路雨污分流工程下穿京九线工程混凝土管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2023年第二师铁门关市给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