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岑溪至大新公路(荔玉路共线段扩容工程)№1标段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涵管)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549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岑溪至大新公路(荔玉路共线段扩容工程)№1标段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18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 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 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混凝土涵管 | Ⅱ级 Φ1500*2000mm | 国标 | m | 250 | 广西玉林市福绵区 | 2024.11 | |
合计 | m | 250 |
二、项目简介
岑溪至大新公路(荔玉路共线段扩容工程)起于玉州区仁厚镇下塘坡村附近与玉横高速的福绵枢纽互通相接,终于福绵区新桥镇化山村附近,通过化山枢纽互通顺接信玉高速。路线全长约20.276km,路基宽度42m,全线采用两侧拼宽,项目共含服务型互通2座,桥梁 1939米/13座。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结算采用固定价结算模式,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谈判降价制度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
5.1钢筋混凝土管数量通过点数检尺验收,每批钢筋混凝土管运到施工现场时,应由甲方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签收。
5.2钢筋混凝土管每批进场进行抽查破碎检验,检验钢筋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6.1货款支付方式
(1)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原则上应与乙方所开具发票上载明的银行账户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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