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延建监2024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2023】201号(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吉市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三标段)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吉市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三标段)。
2.2项目建设地点:延吉市城区内。
2.3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1)太平街(爱丹路-友谊路)新建沥青混凝土约2400m³、钢筋混凝土管道3383m、箱涵770m;(2)富新街污水管道687m、雨水管道4261m、箱涵、排水渠、一体化泵站、给水管道343.5m、南岸下穿;(3)延河路道路、延河路防洪墙、蒸汽管道和通信工程迁改等工程。
2.4工程费:约8789万元。
2.5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完成合同内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
2.6招标范围: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
2.7标段划分:1个 。
2.8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在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