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市兴林街公园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混凝土管采购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市兴林街公园路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混凝土管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2173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4采购预算:3397926.95元(含税、运费、装卸等全部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内容:约6292米钢筋混凝土管,规格不一,此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采购方使用数量为准(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7交货地点:黑河市爱辉区采购方指定地点
1.8交货期:中标通知书下发三日内,双方即签订供货合同,签订合同后立即供货,全部材料三天内全部进场
1.9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支付货款。(付款前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0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1.11其他:采购预算包含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
2.2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提供承诺书)
2.3供应商须承诺中标通知书下发三日内,签订供货合同,货物三天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及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27日9:00至2025年6月30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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